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考虑

点击数:463 |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www.ffwkj.com

    1、农业产业化是农业进步阶段规律的产物
    农业产业化是包含农业在内的社会经济进步到肯定阶段出现的农业经营形式。当社会经济条件不拥有时,农业产业化是不可能产生的,人为地推行农业产业化也不会获得成功。因为在指导农村工作中,政府主张和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于是有人误以为农业产业化是政府行为、人为原因。这种怎么看是错误的。不只旧中国从未所闻,而且新中国成立后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也无人知道。农业产业化的定义最早见诸于报端,恰恰是农村经济改革、确定打造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之后出现的。这说明农业产业化的产生,既是社会经济进步的需要,又符合农业进步阶段的规律性。
    那样,人类农业生产进步的历史,历程了哪几个阶段呢?有些学者觉得,在畜牧时期之后,农业历程了3个进步阶段:农业阶段、农工(农商品加工)阶段、农工商(农商品加工产品化)阶段。也有学者觉得,因为生产力进步水平、劳动者生产技能与生产要点的组合方法不同,农业生产进步历史历程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3个阶段。笔者觉得,上述两种划分阶段的办法、提法虽有不同,但对农业进步阶段规律性的认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古时候,中世纪乃至近代都不可能出现农业产业经营的实践和理论。它的产生和进步一直同农工阶段向农工商阶段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联系在一块,一直同一个国家的工业化水平和市场经济进步程度联系在一块。
    农业作为社会物质资料关键的生产部门,从古到今天在解决人类社会存在和进步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方面有着其它产业没办法替代有哪些用途。大家对几个农业阶段的考察,剖析每个阶段的特征,可以了解地获悉农业在各阶段对社会进步、人类进步的贡献有所不同,而越是接近和进入第3阶段,它有哪些用途不是削弱而是更大。其缘由要归结于生产力进步和科技在农业上的广泛运用,归结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更适应社会可持续进步的需要和农业自己发展趋势。
    在人类社会初期,因为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农业进步处于原始农业阶段。但这个阶段是来之来不容易的,是大家祖先经过漫长的采集、打猎年代并渐渐掌握驯养动物、种植可食用作物之后,过渡到畜牧业和种植业,再经过若干年,农业从畜牧业离别出来成为独立的产业部门的结果。原始农业之所以为“原始”,一则人类社会处于幼年时期,劳动者的常识技能极其有限;二则大家用以从事农业劳动的工具极其简单,如木棒、石块之类。国内历史上旧石器、新石器年代、青铜器年代及殷周时期或稍后铁的创造、牛耕的出现,代表这一阶段农业生产力情况。与此相应,农业是唯一的生产部门,尽管劳动者在农耕之余或为了自己需要也生产某些手工业用品,但农业和手工业是结合在一块的,并没独立的工业部门或农商品加工部门。正如马克思所说:“刚开始,农业劳动和工业劳动不是分开的,后者包括在前者中。农业氏族、家庭公社或家庭的剩余劳动和剩余商品,既包括农业劳动,也包括工业劳动,二者是同时并行的。打猎、捕鱼、耕种,没相应的工具是不可以的。织和纺等等当初是农业中的副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13页)同时,因为生产工具落后,农业劳动所能提供的剩余时间和剩余商品,用于制造手工业品或用于交换的商品也微乎其微,不需要专司流通的商业和商品交换的市场。那时的所谓“市场”,不过“日中为市”、“以井为市”,简单的以物易物(如某类农商品换某种畜商品)而已。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在研究经济进步的阶段划分时,称这一时期为农业阶段是十分正确的,由于它没工业、更没商业。
    伴随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升,社会分工也得到进步。分工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志,一方面促进原来在农业中处于副业地位的工业飞速进步,从农业中离别出来,成为又一个关键的物质生产部门;其次分工引起产品生产、产品交换的进步,商业又与农业、工业相离别,专门从事产品流通活动,从而形成农、工、商各自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国民经济基本体系。商业出现之后,农业劳动者除自己仍要进行“卖”和“买”而外,可以把生活、生产所需的部分甚至大多数卖和买交给商业部门,自己安心从事农业生产。这对于劳动者积累技能、提升劳动生产率是有利的,对于推进原始农业过渡到传统农业阶段也是有利的。传统农业与原始农业相比,除去生产工具备较大的改进外,劳动者的素质有肯定提升。农耕方法也日趋精细。但总的说来生产力水平不高,农商品产品率低,农业生产以自给为主仍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在国内农业进步史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只在长达2000多年封建社会中一直处于统治地位,而且在遭受外来侵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规范经过109年(1840年到1949年)的进步之后,产品经济代替自然经济的奇迹并未出现,农业和手工业原始的家庭结合——男耕女织也未被新的生产方法撕断。
    不只这样,中国成立之后,经过二三十年的农业改造,“吃饭种田”、“着装种棉”、“养牛耕田”、“养猪春节”的情况仍然存在。从农业进步阶段剖析,因为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农业的集中劳动和统一经营、农商品的统购统销等多种缘由,束缚了农业分工分业和产品农业的进步,加上把农民进步产品生产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加以批判,既打击了农民坚持以粮为主、多种经营、进步产品生产的积极性,又妨碍或延缓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历史进程。但,达成现代农业符合农业发展趋势,符合人类社会的演进,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0世纪80年代初(70年代末已开始),农村常见推行家庭承包经营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结构、商品结构调整,尤其是那些农业飞速发展,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区域,第一开始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从而奠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
    如何认识农业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变为农业产业化奠定基础?这里有几个问题应当明确。
    第一,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农业是两个不一样的定义,达成了农业产业化不等于达成现代农业。目前,国内农业产业化的内涵、组织形式、经营体制都非常不健全,还不可以说达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即便农业产业化了,离现代农业也还有一段或长或短的路要走。
    第二,农业产业化是通向现代农业的要紧渠道,那种觉得等现代农业达成了再进步农业产业化或那时自然就有产业化的看法是错误的。大家强调农业产业化发生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时期,是要大家在指导农业产业化实践中,既不可以观望等待,以为条件不成熟,又不可以一哄而起,违反客观规律。
    第三,在实行农业产业化中,要看重农业生产专业化对推进农业产品化、社会化有哪些用途。假如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业的分工和专业化不发达是自给半自给农业得以保存的条件,那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把原来从属农业的家庭工业、副业、农业内部各业(如种植业内的粮食作物、养殖业内猪、牛、羊、家禽)一一离别出来成为新的独立农业产业部门,则是提升农商品产品率和社会化程度的重点环节。而专业化、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原来一个部门生产的商品,目前总是由几个部门一同完成。以农业为例,分工和专业化的进步,“小而全”的农业势必为大而专所取代,从种到收很多生产环节越来越成为专门的部门,如育种有种子公司、收割有收割公司、农商品加工运销有专业部门,无需农户完成。专业化生产越发达,专业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合的需要也越迫切,这就为农业产业化创造了条件。
    第四,近现代农业进步中,世界上很多国家所出现的农业生产与农商品加工工业、食品工业、纺织工业乃至流通部门的结合、协作,或者农业生产部门与农业生产范围独立出来的育种、饲料生产、肥料生产等部门的联营、联合,都是在农业、工业分工的基础上,农业与工业、商业从专业化生产进而达成联合或农工一体化、农工商一体化的开端。特别是农业发达国家近百年(尤其是近半个世纪)在达成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各类型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都相继出现,并获得了比较迅速的进步和高于各自独立经营的效益。顺便说一下,农业发达的国家农业产业化经营虽有多年实践,但其名字未必叫产业化。比如,国务院研究室农业培训考察组1999年赴荷兰、法国、对两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合作制实地培训考察。他们在“考察报告”中说:在两国20多天的行程中,没听到一个荷兰人或法国人用过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个词,但所见所闻确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该报告还说:在欧盟国家看来,农业早就不是单一的生产环节,而是包含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在内的完整产业体系,即所谓“从田头到餐桌”,农业的效益来自这个完整的产业体系。这段话对大家有哪些启示呢?那就是推行农业产业化务必在它的实质、内容上下功夫,切不可徒有农业产业化之名,而无产业化之实。
    综上所述,在人类社会初期,农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并没生产、加工、流通之分;伴随生产力进步,出现了与农业相对的工业和商业部门,农业由合到分;但社会进步和农业的现代化,从农业中离别出来工业、农商品加工和运销部门与农业又产生融合、联合的趋势,达成农业由分到合。
    2、农业产业化是经济内部势必联系的反映
    经济的内在联系是经济发展趋势在某一经济范围、经济部门(或产业)的反映。经济规律主要指明经济怎么样进步、沿着什么方向进步,与如何由一种经济形式过渡到另一种经济形式,如何从一个阶段进步到另一个阶段。如农业进步为何要历程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如此3个阶段,这是经济规律回答的问题。农业经营组织、经营方法、管理体制,为何由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再到家庭经营;从农业与其它产业关系剖析,为何历程农业、农工、农工商的进步顺序?这就是经济内在联系要回答的问题。经济内在联系主要指明某一部门或产业怎么样运作和经营才符合经济规律,才能处置好产业内部(如农业)及其派生的产业(如从农业生产中离别出来的产业部门)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体系。
    从上述认识出发,不难看出国内原来的农业经营和农业管理体制违背了经济内在联系的规律。农业合作化将来如何经营农业,是合作社经营、集中劳动,还是家庭经营,分散劳动?是合作社只办一家一户办不好的事,如提供良种、技术指导、农商品加工和销售,那些合适农户干的农活、手工制品等则让农户放下经营?这类问题因为指导思想的错误,不只长期没解决,而且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规范,家庭经营被彻底否定,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完全丧失。这就割裂了农业与农户家庭之间的内在联系。为何农业合适家庭经营,古今中外是常见现象?这需要从农业的特征上找问题。经济的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块,这是农业生产和基本特征。
    这个特征说明,要保证农作物的正常成长,农民需要对整个生产过程负责,并能依据自然条件的特征和变化,依据动植物生产的不同阶段进行细心照顾和细致管理,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能准时采取有效手段,化害为利。要做到这所有,生产者就需要有经营自主权,可以自主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相反,农业集中统一经营,农民失去了生产经营权,丧失了劳动力支配权,所有由其他人指挥,其结果使主体(人)与客体(农作物)离别,使劳动者没办法通过对自然环境的借助、改造或适应,以控制或促进生物的成长、发育、繁殖,根据大家预定的目的进步,达到大家预期的最好经济效益。这就是农业的特征使集中经营并不比小规模家庭经营优越的客观缘由。
    长期以来对农业经济内在联系的客观性认识不足,不只把农户进步家庭副业或将商品拿到集市贸易供应,当作资本主义,弃农经商加以批判,而且把农业社组织一些专业组进步某种专业生产或从事手工业生产、农商品贸易活动,统统冠以集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名予以取缔。这从一个侧面回答了为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长期只不过代替农户经营农业,而没进步专业生产、专业公司、专业市场,进而形成农业生产、加工、商品销售的联合体或一体化经营。究其缘由,是人为原因割裂了农业经济内部的势必联系,致使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营,既偏离农业经营固有些特征和方向,又没承担起与农业有关的产前产后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化大生产有哪些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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